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指文书制作的相对时间,而非时间,即是指有争议的文书相对于另外一份文书或者同一份文书中的不同部分的内容是否为容易时期形成进行鉴定。
鉴定类别:文件是否一次制作及制作过程鉴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打印、复印文件等机制文件的制作时间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文件形成时间综合分析等。
文书,在生活中大多指是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但在“文书鉴定”中的文书除了包括公文、书信、契约等,还包括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等文件。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基于材料特性的鉴定
包括综合运用光谱、色谱、质谱等仪器检测分析技术,根据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印文色料、纸张等文件材料的某种(些)理化特性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依据相应的结果判定方法,分析判断检材的形成时间。
具体分析
1、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添加字迹。
2、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涂改字迹有效。
3、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
4、利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用现代办公设备伪造,变造文件十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