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单位或个人提交开办申请。
2、门组织现场堪验。
3、现场堪验合格后,需提交以下文书:
(1)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或字号预先核准通知;
(2)企业章程(个体除外);
(3)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登记表、《上岗合格证》;
(5)从业人员登记表;
(6)场所设备资料;
(7)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8)消防部门的安全;
(9)的噪声;
(10)经营管理制度;
(11)音像制品曲目单、送审音像制品;
(12)文化经营申请开业登记表。
4、区门初审合格后报市文化局审批。
5、市局审批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
6、持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齐有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