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对这些爆炸性粉尘环境进行防爆检测和防爆检查是防止和降低爆炸事故发生率的手段之一。对这类型场所的防爆检查了一系列的标准,并规定3年/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进行检测,以此规范其现场防爆检测的相关技术要求。
主要依据标准有:
1、GB 15577-2007《粉尘防爆规程》
2、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拠范》
4、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部分通用要求》
5、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6、GB 17269-2003《铝加工粉尘防爆规程》,针对镁铝加工场所
7、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8、《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操作要点等
在爆炸危险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化学腐蚀、盐雾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影响不仅会破坏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更严重的是破坏设备的防爆性能,缩短设备的防爆寿命,使得设备的防爆性不确定。所以,在这类场所中选用防爆电气设备时,一定要确认其同时具有抗这些因素的能力。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 1)应妥善保护隔爆面,不得损伤;隔爆面上不应有砂眼、机械划痕,不得有锈蚀层 2)隔爆接合面的紧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换,弹簧垫圈应 3)隔爆型电机的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本安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没有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关联电气设备安装在场所;
2)关联电气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应超过铭牌规定的允许电压;
3)关联电气设备与本安电气设备间连接电缆的分布电容和电感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关联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接地(如齐纳栅接地应设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5)本安电路的电缆应与其他电路分开走线;
6)连接电缆或导线的截面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满足500V绝缘要求;
7)不同本安回路的连接电缆或导线应采取屏蔽措施,屏蔽层应在场所接地。
目前国内针对具有爆炸性粉尘这些行业和场所的检查有相关的标准,下面列举部分供参考。
GB15577-2007 粉尘防爆规程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标准
GB17918-200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AQ4229-2013 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0-2013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6543-2008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7269-2003铝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T165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200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