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液化石油气储罐充装站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设计时的主要依据是《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安全距离是以储罐外壁为基点,且与气站的总设计容量和单罐容量相关:
一,韶关液化气站煤气充装站气站总容积小于等于5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0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外侧建、构筑物外墙)45米;
二,液化气站气站总容积大于50立方米小于等于2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5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外侧建、构筑物外墙)50米;
三,液化气站总容积大于200立方米小于等于500立方米,且煤气站单罐容积小于等于10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0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外侧建、构筑物外墙)70米;
煤气充装站气站总容积大于500立方米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5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外侧建、构筑物外墙)9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