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器的政治价值表现在古玉器是社会等级制的物化,是古代人们道德和文化观念的载体。出土玉器基本上出自有身份和地位的大中型墓葬中,春秋战国就有“六瑞”的使用规定,6种不同地位的官员使用6种不同的玉器,即所谓“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壁、男执蒲壁”;从秦朝开始,皇帝采用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唐代明确规定了官员用玉的制度,如玉带制度。
古玉器的宗教功能体现古人在图腾崇拜中的用玉。玉器的经济价值从古到今不减。大中型墓葬中出土较多的古玉器,除了表征墓主的身份和地位外,也是财富的象征;商代至春秋战国时期,有以玉作币、以玉作交换和贡品的做法;清朝有“古铜旧玉无身价”的说法。
玉器的装饰功能始终是玉器的主要功能。包括玉珠串、手镯、玉佩等人体装饰用玉;玉剑饰、玉带钩、玉带扣等服饰装饰用玉;玉山子、玉制瓶、玉制炉熏等陈列装饰用玉等。在中国玉器上述5种功能中,经济价值和装饰功能是玉器的自然属性,现代玉器仍然具有这两种功能。其他3种价值和功能则是人为赋予的,是古玉器不同于现代玉器的特有的功能。
有些玉器直到清代晚期也依然作为重要的礼器。据《周礼.大宗伯》中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虎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壁、琮、圭、璋、璜六种玉器,即是所谓的礼乐器。此外,瑗、环、 珑等也曾有不同时期作过礼器。
人身佩玉,其内容十分庞杂,主要有头饰、耳饰、项饰、手饰、身饰之分玉佩饰产生于原始社会。许多器形较小的板状体,器身有穿孔的各形器物都被认为是佩饰,主要有:玉 、玉人、玉龙、玉耳 、玉 、玉 及各种玉佩、玉坠等。
玉制器皿。早见于商代,哪玉簋。战国秦汉时,玉角杯、玉卮、玉奁、玉灯、玉羽觞等也较常见。唐宋以后,玉杯、玉碗、玉瓶大量出现,餐具、文具、酒具等品种激增,仿古玉器皿在此后开始制作。到了清代,玉器皿的品种及数量均达到鼎盛。生活用具类的玉器也有可能因为随葬而变成丧葬类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