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针对医疗洗涤管理和医疗洗涤技术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医用织物分类、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等。
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针对我国当前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的现状,提出了该标准适用于医院洗衣房和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对硬器械、软器械、内镜中心的面积设定了下限,分别为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800平方米,建设一家较全面的第三方消毒中心,总面积在6000平方米左右。《通知》针对区域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获得了医疗机构身份的确认。
软器械是指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口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这类医用纺织品的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应在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完成。
消毒供应中心(CSSD)设备、设施管理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高压水枪、高压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各种器械及器具的清洗架)、超声清洗设备、煮沸锅等,确保清洗干净。
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遵循原则: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普 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2020)《医疗机构 消毒技术规范》(WS仃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 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2)《关于全面开展环 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195 号)等文件要求。
感染防控要点: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物体表面擦拭宜釆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釆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使用过的或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诊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