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脱硝系统中CEMS 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3.1 取样管堵塞解决对策
3.1.1 加强电加热器装置的定期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建议伴热管线的温度设定的参考值为150℃-180℃。
3.1.2 根据实际烟气成分,选择合适的过滤器滤芯。
3.1.3 安装时,管道弯曲度要平缓,流道通畅。
3.1.4 吹扫频率或者间隔时间满足取样管基本使用要求。
3.1.5 提高吹扫压缩空气品质,确保满足要求。
3.2 取样探头堵塞解决对策:
3.2.1 锅炉启动投油阶段,一直进行取样器反吹,避免油烟进入。
3.2.2 根据实际烟气成分,选择适合的过滤器滤芯。
3.2.3 定期清洗、及时维护取样探头,如每三个月清洗维护一次。
3.3 分析仪因无流量而失灵解决对策:
3.3.1 取样管道或者探头防堵见前面相应的对策。
3.3.2 定期检查、维护预处理系统前置烟气过滤器,其正常工作。
3.3.3 定期检查、维护冷凝器,其除湿效果良好;定期检查抽气泵进出口管道带水情况及时清理,防止抽气泵长期超负荷工作。
3.4 取样管及元件腐蚀解决对策
3.4.1 防止取样管路因加热温度低而结露。
3.4.2 除湿装置的正常稳定工作。
3.4.3 系统定期、有效吹扫,做好设备元件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CEMS数据采集处理检查事项CEMS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由数据采集器和计算机系统构成,实时采集各项参数,生成各浓度值对应的干基、湿基及折算浓度,生成日、月、年的累积排放量,完成丢失数据的补偿并将报表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检查事项有以下4项:1.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中,数据采集参数(如量程等)设置是否一致。2.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其验收文件、登记备案是否一致,或者与其上一次有效性审核是否一致。3. 自动监控仪器与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间的数据线路是否正常连接。4.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的零点和跨度校准频次和校验频次是否达到要求。5. 现场通入标准气体测试,看看仪器的零点漂移和跨度漂移是否符合规定的失控指标。6. 现场通入标准气体测试,看看仪器的准确度是否符合规定的参比方法验收技术指标要求。运行不正常的现象:1. CEMS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自动监控仪器之间,加装有不明的数据处理设备(如可编程控制器)或信号处理设备(如滤波器等限制电流波动范围的设备) 。2.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通信设备(调制解调器、无线发射器、光纤通讯设备)之间,连接有其他不明设备。3. 自动监控设施停止工作后,数据采集传输仪仍产生并自动发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数据。4. 参数设置与验收文件、登记备案或者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5. 数据采集参数高限设置过低,或者低限设置过高。6. CEMS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没有开展定期校准和定期检验。
6.3.1.监测站房的要求
1.应为室外的CEMS 提供立站房,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距离应尽可能近,原则上不超过70m。
2.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2。若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2.5×2.5m2。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3m2,便于开展运维操作。站房空间高度应≥2.8m,站房建在标高≥0m 处。
3.监测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应≤60%,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4.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 个、UPS 电源一个。
5.监测站房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在特定场合还应具备防爆功能。
6.监测站房应具有能够满足CEMS 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