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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公告
产品召回是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或生产原因而发生的缺陷,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生产者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者对已售出的缺陷产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召回;未采取有效措施召回的,依照《产品质量法》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有本法三十四条款所列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尚未售出的缺陷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召回。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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