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使用声明
美国商标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只要商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根据美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注册声明。美国商标声明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由美国律师代写。申请人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提交声明,并缴纳相关费用。
美国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是每件10美元,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缴费。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要求提交声明,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在6个月内仍未提交声明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将自动注销该商标;
(2)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话,该商标将会被撤销;
(3)如果该商标被注销后仍被使用,该商标还有可能会被他人抢注。
美国商标的其他特点
1. 的人都可以申请美国商标
申请美国商标,的自然人或企业都可以申请注册美国商标。
2. 美国商标是使用在先原则
即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商标局的注册,因此避免不必要情况的发生,建议提前注册保护自有品牌。
3. 美国商标具有优势性
美国国际地位,建立品牌信誉度高,信心可靠。不仅提升自身品牌形象,更增强自身竞争力,在同行之中脱颖而出。
4. 美国商标可注册类型全面
什么是“使用在先”原则?
答:“使用在先”原则的内容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申请,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先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目前适用的国家主要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