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债务纠纷中,涉及到借条欠条的,如果当事人对签字有异议,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做比较鉴定要带上检材、申请书等,到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办理,预交一笔费用,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在庭审的时候可以当做书面证据使用。
字迹鉴定存在较大风险签名复制过程中未必会将一些摹仿的痕迹全部复制成功,尤其对于摹仿水平较高,摹仿特征不明显的字迹,采用复制形式难以将临摹字迹痕迹全部重现,鉴定人难以判断该字迹的临摹特 性,极有可能将其作为正常书写字迹判定。再加 上复制过程中很容易改变原有字迹特征,导致在 字迹鉴定中,无法准确判断检材与样品字迹的相 似性,加大鉴定难度,终导致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
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仿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鉴定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油墨测试主要通过检测笔迹色料的油墨特性 检验检材的形成方式,常用的用于分析色料成分 的检验方式主要有光谱检验法和色谱检验法两种。 考虑笔迹鉴定需要保持检材材料的完好性,色谱 检验法一般都会对检材材料采取提取,而有破坏 检材的情况,所以以光谱检验技术为佳。光谱检 验在复制签名笔迹鉴定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结合笔迹色料油墨浓淡程度的不同,在激发光下 表现出不同的转、振能级,绘制出具有明显幅度 的谱图,清晰鉴别出签名中物质成分的相同或不 同。因此,当鉴定人对签名形成方式存疑时,可 以使用文检仪中的光谱成像技术对签名笔画进行 油墨测试,对比检材与样材光谱成像图的差距, 辅助判断检材签名笔迹色料构成。但该方法对文检仪的设备要求高,如使用光谱设备使用成本更 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局限性,鉴定人 可先使用显微观察检验,光谱检验法可作为显微观察的补充方法。
自由样本(案前样本):从被鉴定人档案和日常工作中的亲笔书写材料中选取;从被鉴定人日常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活动中书写的零星手稿中选取;以合理的名义、灵活的方式,针对被鉴定人的职业特点,在不暴露鉴定意图的前提下,让被鉴定人自愿亲笔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再加以提取。
刑事案件只收取嫌疑人的笔迹样本;收取相关人士的笔迹样本要按程序报批;原则应秘密进行;公开收取须经受审查人指认;应由办案人员亲自进行。民事案件收取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须经本人同意,收集到的样本材料经双方当事人所认可。样本确认以笔录方式记录。
在研究者看来,会确定这种模仿是有条件的,譬如模仿人有被模仿人的文件以作为参照样本。我们每一个人签名时,不管如何有变化,都会留下规律,运笔自然流畅时,或着急下笔时,还有当笔划转折时,每个人都会留下不同的特点,而这就是笔迹鉴定家要去抓住的核心,通过这些东西,运用常年的经验,我们能判别出字迹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