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高度在100m以上者装设障碍灯时,为减少其对灯具的污染,宜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m的部位。同时还应在其高度的1/2处装设障碍灯。烟囱上的障碍灯宜装设3盏并呈三角形排列。并且障碍灯的颜色应为红色。为了使空中任何方向航行的飞机均能识别出该物体,因此需要装设一盏以上。
航空障碍灯主要是安装与高空中,并且其中应设置上防雷器,不免下雨时,在山顶容易被雷击中,并且雷电上的强大电流和感应器如果产品较高的电流,则容易或造成周边的建筑设备损害,因此不安装防雷措施,是不正确的。并且航空障碍灯具应安装在避雷针保护区内,闪光频率20 ~ 70次/min。
当烟囱高度大于45 m小于150 m时,增加中间灯,可单使用A型、B型和C型中光强障碍灯或B型中光强与B型低光强组合使用。当烟囱高度大于150 m时,应采用双障碍灯系统,由在全天使用的A型高光强障碍灯和在夜间使用的B型中光强障碍灯组成。并且,其供电方式一般是由保安电源进行供电,这样,在全厂断电的情况下,因为其电路不是一个,依旧可以进行供电,障碍灯可由布置在室内的光电自动控制装置实现启停控制,该装置一般有配套的光控探头安装在室外与自然光线亮度基本一致的地方。
烟囱航空障碍灯及烟囱色标,关键用以标志烟囱的线条,以提醒飞行员,保障航空安全。国际民航机构授予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亦对航空障碍灯有严苛标准。具体工程项目中,航空单位很少进行烟囱设计图纸的查看及竣工验收,烟囱障碍灯制定不标准致使航空安全事故的有关报道极为不多见,致使一些制定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此事没能引起重视,使其制定装置产生不标准之处,对航空安全产生事故隐患。并且,障碍灯的增选需同步新建照明维修平台,具体施工中难度系数很高。
航空障碍灯主要应用于大楼、电力铁塔、电厂烟囱等高耸的构筑物上,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出强烈的光线,给予飞行员提醒,让飞行员及时的避开这些构筑物,避免对造成损害。
当一个灯在某一个方向被物体的另一部分或另一物体遮挡时,在遮挡灯光的该另一物体或该物体的该部分上增设低光强航空障碍灯以保持应予标明的物体的基本轮廓。如果被这等的灯对于应予标明的物体的基本轮廓的显示不起作用,则可将该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