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在实际选择过程中,多数时候会选择受自己控制或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代理机构,来增大意向性中标单位中标的机率或使其终中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寻找招标代理机构的目的原本是减少甚至避免招标人与与投标人的直接接触,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但在实际选择的过程中,招标方的某些不当行为会导致代理机构的立性降低或丧失。
在招标活动中,投标方为了后中标,一般会采取串标、陪标等方式来骗取中标。常见手段有:一是由于招标方与某一投标方之间存在某种利害关系,招标方会通过泄漏标底、串通等形式与投标方串标,以帮助投标方中标获得承建资格。
在招标活动后的中标阶段,中标方与招标方除了签订中标合同以外,常常还会签订其他与中标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这些协议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协议虽然对原中标合同中的某些未尽事宜进行了简单的补充与说明,但同时也会订立一些与原合同条款相冲突或背离的内容,这样显然会影响到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另一类是对原中标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付款进度、工期等条款进行直接更改,会影响建设项目的完工情况与进度。因此,审计人员在对中标签约阶段进行审计时,应审查定标程序及方法是否满足合法合规性。还应着重观察中标方履行合同时的行为,分析、判断是否符合中标合同中签订的条款,是否存在中标合同以外的其他违规签订的协议。
一是程序规范化。审计招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招标程序来选择与购买审计服务,审计服务需求方及招标方依照一定程序将其所需审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条件等信息公开,满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起投标。 二是竞争性。审计服务需求方通过将其所需审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要求公开来吸引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示将很多招标信息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公平地参与审计投标中来。 三是招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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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审计 审查内容包括∶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的企业而言,还需根据要求对合并报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民办学校审计报告、养老院审计报告、医院审计报告、培训学校审计报告、非赢利机构评估报告、商会协会审计报告、银行围标审计报告、招投标审计报告。 审计服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投标审计、年检审计、清算审计、企业改制审计、外汇年检审计、外资报表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税务鉴证、 事业单位审计、物业管理收费审计、社会团体审计、高新企业专项审计、创新基金专项审计、各类资质申办审计、其它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