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设计
1、市政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程设计。
2、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有综合性、性两种组织形式。
3、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其它在未统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建设主管部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
4、综合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级别,按其主体级别确定,其它非主体按本标准分别其承担各项任务的范围。
1、设计院分公司,提供公章、出图章、建筑注册章、结构注册章
(1)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2)风景园林
(3)城乡规划
(4)市政
2、施工也可开设施工分公司
(1)建筑装修装饰
(2)建筑幕墙
3、监理开设分公司
(1)房屋建筑
(2)市政公用
无地域单位全国可开设分公司,严格区域保护!!!财务立核算、配整套章、分公司立账户、立开票、自主经营、安全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