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因此,在进行笔迹鉴定的时候,对于时间的规定一般在一个月。但是,对于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就需要更长的时间,这需要我们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也是实际中很重要的一点。
中国古代有关于汉字笔迹特征的论述,但是没有系统的分类中国古代对于书法是极为重视的,书法作品和书法论著是相当多的。一些笔迹特征与心理特征的分析论述也多见于关于书法的著作之中。如唐代的孙过廷在《书谱》中说:"质直者则径庭不遒;刚很者不倔强无间;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孤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论述了不同心理特征反映了不同的笔迹特征。
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的物质属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作为书证的文件使用时一般不需要检验,只须对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只有在对书证物质属性发生怀疑或是书证内容无法辩认时才需要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如怀疑其被篡改伪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时。这时该书证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证了,它同时也具有了物证的属性。作为物证的文件大多也具有书证的性质,如反动标语、反动传单以及被篡改伪造的票据等,其内容所能说明的属于书证,其物质特性证明的则属于物证。而文件检验技术检验鉴定的只是其物质属性的哪一部分,属于书证的哪部分内容不应涉及。对于物证的文件一般都要运用的知识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验鉴定,以达到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举证责任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印文的种类 ?
1.盖印印文 盖印印文有两种,一种是蘸墨印章盖印的印文,主要有雕刻印章和照相制版印章。二是自含墨印印章盖印的印文,主要有原子印章和光敏印章。
2.印凸印文 印凸印文是利用钢印印章的凸模和凹模从正反面同时挤压文件所形成的无色印痕。印凸印文一般用于证件和证书。
3.印刷印文 印刷印文常见于批量发行的工业印制品上,如发票、证件和公文等。
因此,如今的违法犯罪手段呈现出了智能化和技术化趋势,伪造高仿印章印文就是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之一。常用方法的有雕刻法、照相制版法、挖补拼接法等;伪造印文的方法有誊写油印、描绘、复写复印、转印、扫描打印等。由于印章盖印时压力、角度、油墨量、衬垫物的不同及印章自身变化,同一枚印章不可能盖出两枚完全相同的印文。印章与印文既有对应性、又有变化性。因此,检验印章印文要分清那些是因印章材质的胀缩性变化、因盖印的机械作用不同产生的变化、因印章洗刷前后的变化、因色料质量不同引起的变化、因衬垫物不同引起的变化、印章受外力作用引起的变化、盖印后印文发生的变化。普通人是难以辨识出来的,这就需要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