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设在建筑内的 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防火墙在同一建筑内每层的设置位置具有连续性,每层相邻之间保持连贯,即使在顶层情况下,也要求屋面。防火墙不仅可作为建筑内的隔墙,应位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尚可为建筑外墙。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件当某一面受火时,棉垫被点燃时或背火面窜火10秒以上,或当试件背火面出现贯通至实验炉的裂缝,直径6mm的探棒可以穿过炉内且探棒可以沿裂缝方向移动不小于150mm,或直径25mm的探棒可以穿过裂缝进入炉内时,则认为试件失去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