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具体管控要求
1、产品标识信息应清晰、真实,不得误导使用者。
2、出厂产品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 ,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以 下游企业有足够信息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安全性评估。
3、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 ,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或委托方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4、符合性声明应包括遵循的法规和标 准,受限物质及其,非有意添加物的评估信息和总迁移量合规性情况(仅成型品)等。
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还应注明“食 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 贴调羹筷子标志,具体见附录A。
6、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 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对 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使用条件或超出使用条件将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应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以便使用者能够安全、正确地对产品进行处理、展示、贮存和使用。
7、上述标识内容应标示在产品或 产品标签上,标签应位于产品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将信息全部显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时,可显示在产品说明书或随附文件中。
环境空气与工业废气检测
呼吸是我们停歇的事情,而我们所呼吸空气的质量指数更是我们为关注的话题。SFT环境事业部依靠完善的气体检测实力,可以为您生活、工作的空气环境作出的检测。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致使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环境空气、工业废气、室内空气等各项指标。
欧盟纺织服装法规要求
欧盟涉及织服装产品的法规很多,2009年之前,欧盟多数是以指令的形式颁布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例如:2005/84/EC(偶氮指令),2009/425/EC(有机锡指令),EN 14682(儿童服装绳索安全指令),2006/122/EC(PFOS指令)等,在2009年的6月,相关指令都被纳入REACH法规的附录17里面,除此之外,对于成品纺织服装产品的还需满足SVHC的要求,目前,欧盟针对SVHC的要求达17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