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大城市交通管理而言,农村城镇的交通管理则相对薄弱。因此,农村城镇就成为“报废车”肆虐的地方,成为了报废车生存的温床沃土;报废车又多选择偏僻的县乡公路行驶,更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 ,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随国民经济的发展稳步推进,目前全国获得拆解的企业数量达546家,同比增加2.4%;隶属回收网点达3000个,同比增长23%。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已覆盖全国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从业人员3万余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初具规模,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但报废汽车回收总量不尽人意。2012年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总量为165万辆,其中报废汽车110万辆,同比下降7.25%;摩托车55万辆,同比下降4.6%。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综合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报废车辆中包含大量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资源,对其进行回收利用能够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是保障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
报废汽车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行车证、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