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现象之一,指客观环境要求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反抗心态。
主要有两种表现:
一般社会成员反抗、反抗现实的心理倾向。如“唯上是反”、“唯制度是反”、“唯是反”等等。作为社会心理现象,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反抗性、偏激性、自发性、盲从性等特点。它往往与社会腐败、不正之风、经济利益分配不公、政治民主不落实、教育方法不当、个人思想认知偏差等诸多因素有关。应从净化社会氛围,建立良好的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入手,真正实现政治民主化和教育科学化来加以解决。逆反心理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如对官僚主义、不正之风所产生的逆反心理,实际上是对社会腐败的一种反对、抵制,但也有些是消极的。它不仅成为教育工作的阻力,而且对社会安定、和谐的发展具有负面作用。对此应勇于引导,敢于进行有力度的教育,纠正错误认知,树立健康心态。
青少年成长中为求自我立对父母或师长所表现出来的反抗心态。如你让他向东,他偏向西;你让他做,他偏不做;你不让他做,他偏要做。作为发展心理现象,它具有鲜明的年龄的阶段性、半成熟和半幼稚的特征,青少年较为。对此既要正视和尊重他们的要求立发展的一面,又要看到他们处于幼稚无知的一面。消除青少年逆反心理的关键在教育者的正确对待和教育机制。
逆反心理的形成是一系列的心理活动过程的结果。其心理机制的过程是:,是教育的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在特定的教育情景中,引起受教育者的注意;其次,是受教育者接触并理解教育的内容(信息),并将所理解的信息及所形成的观点和态度与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包括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知识修养)和态度观念加以比较;后,经过比较、分析,作出接受或抵制的态度反应。
主观上,是青少年正处于“过渡期”,其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小孩”,要求以成人自居。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就对任何事物倾向于持批判态度。正是由于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无视自己的立存在,才产生了用各种手段、方法来确立“自我”与外界对立的情感。
客观方面,教育者的可信任度、教育手段、方法、地点的不适当,往往也会导致逆反心理。
当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他们是需要得到他人认同与他人尊重的时期。当孩子对你的意愿表现出逆反时,家长不要急着去进行镇压,而要想一想,他们为什么会反抗。同时你可以向他表示:“我尊重你的看法”,或“你尽量举例说明”,这样你就赢了一大半,你千万不要说:“你所说的是两码子事,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或者“你的观点微不足道,这是不对的”。
千万不要去忽略孩子的意见!不要过度表现出对事情了若指掌或经验老道的样子,对孩子的反对意见,表现出不在乎或不重视,这会激怒孩子。应该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尤其是将内心的感觉表达出来,然后给予完全的重视和关心。让别人觉得他的反对意见是很特的见解,让他们知道他们的确与众不同。
说话时注意语气、语调与用词。尽量避免使用命令的辞令,青春期的孩子不喜欢被命令、被驾驭、被强迫或被规定做任何事。有些字像“应该”、“”、“务必”、“一定”等,都是激起反抗情绪的祸源,命令会引起抗拒的心理。相反,应该以征求同意的方式。尽量使用“我们”,而不要使用“你”或“你们”。千万不要硬碰硬,你好说出你的道理、想法、观念、意见、理想和问题。尽量避免使用那些容易引起磨擦的文字,造成不愉快的关系。
家长应辩证看待孩子的青春叛逆期,该阶段是孩子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其个性和创造性都恣意升腾,侍机张扬;同时,由于孩子身心发展、所受教育的局限,他们形成的诸多想法并不成熟甚至偏激,这就需要靠外界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但在现实的教育中,一些家长却很容易陷入教育两极分化的误区。
全面打击。有的家长面对孩子的叛逆言行,如顶嘴、不听话等,大为恼火,觉得不把孩子的这股“邪劲”压下去,孩子就有可能变坏。于是家长采取了强硬的措施,非打即骂。渐渐地,孩子表面上恢复到以前那个言听计从的“乖孩子”,实际上,已关上心灵深处那扇与父母交流的大门,从而可能误入歧途,甚至跌进犯罪的深渊。
这个阶段正是孩子形成主见的关键时期,小错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家长应该允许孩子犯一点错、吃点亏,不要过分束缚孩子的手脚。同时,家长是孩子好的榜样,叛逆期的孩子模仿能力强,家长的良好言行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