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在2018年联合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做了标准说明,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企业内部主要是由科技人员组成的,员工从事的具体工作也与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紧密相关。在市场的导向下,可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并对科研人员数量、年均收入和资产总额做了具体的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有通过技术来实现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自有、专有服务的科技服务业,能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指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