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由招标公司编制,投标书格式是对投标文件的规范要求。其中包括投标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函,说明投标的具体内容和总报价,并承诺遵守招标程序和各项责任、义务,确认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期限所具有的约束力。还包括技术方案内容的提纲和投标价目表格式,目前我们争取做到性能对表在标书售出时一同交投标商,以便招标者对所有投标者的文件进行同口径的比较。
设计规范
有的设备需要,如通讯系统、输电设备,是确保设备质量的重要文件,应列入招标附件中。技术规范应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作出较为详尽的,也是避免发生纠纷的前提。技术规范包括:总纲、工程概况、分期工程对材料、设备和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必要时写清各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资格文件
这部分要求由招标机构提出。要求提供企业生产该产品的许可证,及其他资格文件,如ISO9001、ISO9002证书等。另要求提供业绩。
单位需求
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的原则:招标将面对的使用单位对自己的工程、项目、货物了解程度的差异非常大。再加上项目的复杂程度大,招标机构就要针对使用单位状况、项目复杂情况,组织好使用单位进行设计,并由编制好标书,做到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
《招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七部委12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招标人有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权利。
《招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组成”。七部委12号令《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