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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人确认于 年 月 日起与青岛海诚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二、声明人离职属于个人原因,不存在公司过错,但对于声明人之前突然离职,没有任何工作交接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声明人责任的权利。
三、声明人确认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存在拖欠任何费用,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声明人已领取全部的劳动报酬并离职后不再向公司要求任何劳动报酬、赔偿或补偿。
四、声明人今领取到9月份岗位补贴¥ 元(人民币 元整)10月份工资¥ (人民币 元整),共计:¥ 元(人民币 元整),与公司的所有账务已全部结清。
五、声明人今后在外的一切活动均属于个人行为,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与公司无关。
上述表述,是本人真实意思表达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体营业执照:(个体户名称)遗失XXX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20xx年xx月xx日核发注册号为xxxxxxxx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税务登记证:XXX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xxxxxxxxx,声明作废
开户许可证:XXX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xxxxxxxxxxx,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