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每年组织1至2次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创业类“项目+团队”一般从已确定的市级支持的“项目+团队”中遴选,按照申报单位属地关系,由各区人社局组织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区人社局对“项目+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依申报条件,对其所成立的公司进行实地踏勘,审查企业运营情况、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出具推荐意见函,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邮箱或申报系统。
申报单位
“项目+团队”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等市级人才专项资助的,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具有国际、国内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水平的、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科研课题、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