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机关受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仅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服务大厅“单一事项综合受理”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