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 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简介。 3.本年度被处罚情况。分别披露公司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各级管理部门检查并被处罚的记录。 4.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若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说明更换理由和依据,并披露本年度审计收费(注明是否含差旅费等)情况。 5.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 6.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