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吸附活性炭是广泛应用于各种环境治理设备中的一种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废气吸附活性炭会逐渐失去吸附能力,从而影响治理效果。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废气吸附活性炭。
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是较有效的一种方法。由于活性炭具有饱和性,需要定期用热空气对其进行脱附再生。常用的传统活性炭吸附罐脱附气流如下图1,传统的活性炭吸附罐由于活性炭填装厚度大,会出现脱附时,脱附气流所需热量太大,脱附完毕后热量又聚集活性炭中间的不易散热的情况,需要的脱附气流热量大则能耗就大,而热量聚集在活性炭中不易散热则有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