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
(1) 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2)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
(3) 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
(4) 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
(5) 地下水类犁、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
(6) 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
(7) 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
(8) 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
(9) 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
(10) 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从概念上讲,调查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或活动可能影响到的地下水,因此,该拟建项目或活动所处的地质单元是应该考虑的范围。但是,由于通常地下水运动较慢,而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包括非饱和带和饱水带)后,由于各种机制的作用,使得其运动速度又小于水的运动速度,因此,污染物在地下水的运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污染物才迁移很短距离。而且,目前的地下水评价并未明确需要评价的时段。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实际工作时,调查范围一般不会太大。不过,至少要考虑上时期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作为调查范围。同时,调查范围的确定还应考虑到评价的等级。
土壤污染调查,是指为掌握土壤污染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活动。通过调查可以掌握土壤、农作物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水平及其空间分布,可以考察对人体、生物、水体或(和)空气的危害,为强化环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