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经济下滑的势头、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已经出台100多条的措施了,但是市场上反响一般,因为不是很相信了。现在,新近修改的公司法,又给这种不信任添了一个证据:很多小型的民营企业在忙着注销、减资,冬日里寒意阵阵。
我们起草、颁布、修改公司法的目的是什么?不是要为民营经济保驾吗?那我们现从认缴制变成实缴制的折腾,是中小民营企业欢迎和期待的吗?说好的鼓励发展呢?
现在为什么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很低?因为说的和做的心口不一、相互矛盾,结果就是车在高速公路上,但是民营企业不敢跑、不想跑,因为前方迷雾重重、不确定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