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竹脚手架取材方便,经济实用,历史悠久,搭设经验丰富,技术成熟,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应用较为广泛的脚手架。但这些脚手架由于木、竹用量大,重复利用率低,对森林破坏严重,因而,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木、竹脚手架。
木杆的材质标准。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木资应符合现行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中,承重结构原木的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的控制尺寸。
①立杆、大横杆、顶撑、斜撑、剪刀撑、抛撑等不得小于75m m 。
②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 。
③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
竹脚手板有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 (又称立人板) 和整竹拼制脚手板。
当采用竹笆板时,宜横向密编。纵片不得少于5 道,并且每道采用双片,横片则正反相间,且周边纵横片对面夹紧用铁丝穿钻孔扎牢。竹片宽度不得小于30mm ,厚度不得小于8mm ,不得用腐朽的毛竹的制作。
当采用整竹拼制脚手板时,应用大头直径30m m ,小头直径20~25m m 的整竹,大小头一顺一倒相互排列编扎而成。用14 号铁丝编扎,150mm 一道,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对称设四道双面木板条,用铅丝绑扎牢固。
单排外脚手架不得用于半砖墙、180mm 厚砖墙砌体、土坯、轻质空心砖墙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低于 M1的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