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允许进口的范围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口:有食品标准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列入《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除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原产地证书;
3、中文成份表;
4、MSDS 中文报告;
5、危险品包装证明 (危险品需要提供);
6、危险品等级分类鉴定报告(危险品需要提供);
7、装箱单、及合同等;
8、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9 其他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根据具体添加剂种类来判断)
食品添加剂进口的一般流程:
1、食品进口国内国外收发货人备案
2、备货
3、准备单证
4、装船
5、海上运输
6、制作中文标签
7、发货到港
8、食品中文标签预审核
9、换单
10、报检
11、报关
12、交税
13、货物放行
14、货物拉到整改仓库贴标签
15、商检部门抽样检查
16、标签备案
17、货物可以拉到客户仓库
18、商检部门做安全检测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