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应该如何进行合规的贮存管理?贮存危险废物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主要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的要求,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月更新了该标准,即GB18597-2023版本。该版本明确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应着重学习该法律标准,规范贮存危险废物,防治污染风险。简而言之,危废贮存就是要“专区”,且具备防护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
固废环境管理主要措施和进展。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健全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危险废物经营是必需的。许多产业从事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危险废物,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的风险和伤害。因此,进行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可以避免危险废物的释放和污染,保障环境与公众的安全。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代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保安服务许可证。
危险废物台账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经营单位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经营单位应建立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对接的危险废物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应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等加强信息化管理。如实记录每批次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包装容器的数量、重量、来源、利用或处置方式、去向等信息,并使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再生利用价值的残液、灰渣、废吸附剂、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分类收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需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固体废物,在有明确鉴定结果前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对于物料输送泵、真空泵、风机、空压机、破碎等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并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有关要求。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代办:保安服务许可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营单位配套设施要求:(1)生产车间应采用自动化、机械化操作;分拣、倒残、清洗、破碎、压块等工段应在封闭、具有废气集中收集措施的场所进行;应具有进料、清洗、出料以及时间、温度控制等重要参数控制的自动化控制系统。(2)在厂区出入口、电子地磅、贮存区域、废包装容器收集处理设施所在区域,以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他区域,应当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画面清晰,能连续记录作业情形。在出入厂过磅时,视频监控应清楚显示运输车辆运输的货物情况。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2年。有条件的地区,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可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满足远程监控要求。(3)电子地磅应经检验部门度量衡检定合格,并具备联网自动记录和打印每批次废包装容器重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