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危废处理包括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及非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两类。
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有: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保护局和联合制定有《关于严格控制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止将国外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到我国内进行危废处理。如果需要进口该公约附件一所列名的危险废物作原料、能源或者再利用的,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危废监控系统采用人性化的操作界面和简单的操作流程,很大程度的降低了企业使用门槛,只需简单几步即可完成危废的出入库操作,系统可自动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危废电子台账。
危废监控系统以实时采集、真实监督、准确管理为3大支点,建立起“一点一线双网”的技术架构,即终端原始数据采集点、危废信息实时传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