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报废汽车数量递增式增长,预计2020年将逼近1850万辆。面对即将到来的报废汽车数量急剧攀升的挑战,废弃资源的绿色回收利用必然要尽快上升至实际可操作层面,在明确有关各方的具体责任后,促进国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从理论计算阶段向实际回收进行转型。
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 1、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没有具体报废的时间,年审无法通过的时候就要报废了。但是,行驶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以后,就会被引导报废。尤其是当车龄达到十五年后,年检次数为半年一次; 2、运营的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3、旅游、公路客运类的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 4、微型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为15年;
车辆到了一定年限或行使到一定公里数,需按国家规定报废,再由正规回收企业拆卸分解,拆解的“五大总成”(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重要部件只能作为废金属处理。 汽车当废铁论斤卖,自然没有卖配件甚至利用报废车配件组装整车的利润大,这就吸引了很多打着修车或物资回收旗号的黑厂偷偷回收报废车。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度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
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提出“以人为本,创新经营,保护环境,服务社会”的口号,为公司员工营造一个宽松而积极的工作环境,使各种人才来到山西省金属回收公司都能得到广阔的展示才能的空间、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及创造力的平台,在公司就职的各类人才在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不断提升了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并且获得了丰厚的报酬。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经常开展各种各样的合作性活动,使员工在活动中更加默契,同事关系更加融洽,公司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 2、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6、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8、国家、省、市人民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