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
混合工艺的验证可以参考口服固体制剂的混合工艺验证方法,一般来说,进行混合工艺验证的目的是确定一个的混合时间,以产品均一性,因此,通常需要进行产品的混合时间验证和混合均一性验证。
混合工艺验证的难点往往是选择何种指标进行混合均一性的判断,以及均一性的判断标准与取样方法的制定。建议结合产品本身的质量特性、原料药用途等选择合适的混合均匀性的评价指标,例加用于口服固体制剂的原料药的混合,可选择与之密切相关的堆密度、松密度、粒度分布等指标在混合过程中多次多点取样进行考察;2个或更多的原料药品种的混合可分别检测各混合组分的含量,以验证混合均一性。
①产品均一性验证 原料药的产品均一性验证一般是在终产品包装过程中(粉筛混合后)取样,然后分别对每个取样点所取样品的含量、水分、粒度、溶媒残留、杂质等指标进行检测,以确认产品均一性。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方法和样品的保存应和产品全检的取样保持一致。例如,由于原料药的包装数量一股都较少,可以分装时在每个小包装规格里取1个或多个样品;当包装数量很少(如n≤3)时,也可在包装前设置不同的取样点取样;检测相应的指标,计算RSD值,以确认产品均一性。
②包装容器密封性验证 原料药包装密封性的验证一般是在工艺验证之前进行,可通过使用替代物料模拟产品的包装过程,然后检测包装的密封性。例如使用淀粉模拟,将包装后的产品浸泡在含碘浴液中,然后观察内容物是否变色。如果是无菌原料药则可采用在容器中加人无菌的液体培养基,包装后将其封口倒置浸没在高浓度挑战菌液内一定时间后,培养观察其是否染菌,从而确认包装密封性。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应该注意模拟的条件应该和实际生产的条件相同,例如包装过程参数(如封口温度、时间)、包装材料等。
洁净厂房空调系统的分类
1. 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分类
①集中系统。即所有空气处理设备(风机、表冷器、加热器、 加湿器,过滤器等)集中设置在空调机房内的系统。被处理后的洁净空气通过送、回风管道输送到各空调房间,并形成循环。这是目前多数药厂采用的空调方式。
②半集中系统。除设有集中机房外,还设有分散在各被调房间的冷热交换装置等二次设备,其功能是在空气进入各空调房间前,对来自集中处理设备的空气,根据各室的需要做进一步处理,如办公楼、宾馆等常用的风机盘管系统和国内不多见的诱导空调系统等。
③全分散系统。采用落地柜机、悬挂箱机以至壁挂、窗式空调机组,灵活而分散地直接设置在空调房间或相邻走廊等近处,供给房间所需冷、热量。
2.按负担室内负荷所用的介质种类分
①全空气系统。是指室内负荷全部由经过处理的空气承担的空调系统。由于空气比热容较小,需要用较多的空气量才能满足室内余热、余湿,或补给房间所需热量和湿量的要求。因此通常风道断面尺寸较大,在体育馆、候车或候机大厅、商场、剧场等民用建筑和某些要求空调的车间采用这种形式。
由于药厂的主要车间在要求空调的同时还要求净化,要靠送入洁净空气来稀释、替换工艺过程对生产环境的污染,药品生产过程要求的洁净度。因此,全空气系统也是制药厂的主要空调方式。
②全水系统。空调房间的热、湿负荷均设置于室内,这种方式不能解决房间的通风换气问题;也满足不了洁净室为保持室内洁净度,相对于室外或相对污染的邻室维持正压的要求。这种空调方式在制药厂不宜采用。一些位于冬季采暖的北方地区的制药厂,在洁净室与室外相邻的缓冲走廊或外参观走廊外侧设置散热器,以分担洁净室空调系统的供热负荷和兼起值班采暖作用。
③空气-水系统。是目前公用建筑空调系统采用广泛的形式。带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诱导器系统都属这种空调方式。不适宜产尘量较大的车间。国内所生产的风机盘管受风压所限,只可配置简易滤网,过滤能力不强,这也是国内在洁净室中不常采用空气水系统的原因之一。
新版GMP车间洁净度级别
终产品生产操作示例
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
高污染风险的产品灌装(或灌封)
C级
1、产品灌装(或灌封);
2、高污染风险产品的配制和过滤;
3、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终清洗后的处理。
D级
1、轧盖;
2、灌装前物料的准备;
3、产品配制(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配制)和过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终清洗。
注:(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
洁净度级别
非终产品的无菌生产操作示例
B级背景下的A级
1、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等;
2、灌装前无法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转运和存放;
4、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级
1、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处于密闭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级
1、灌装前可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2、产品的过滤。
D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的终清洗、装配或包装、。
注:(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的特性等因素,轧盖操作可选择在C级或D级背景下的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合A级区的静态要求。
第十三章 无菌药品的终处理
第七十六条 小瓶压塞后应当尽快完成轧盖,轧盖前离开无菌操作区或房间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第七十七条 无菌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经过验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
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的检漏试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
第七十八条 在抽真空状态下密封的产品包装容器,应当在预先确定的适当时间后,检查其真空度。
第七十九条 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染或其它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应当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检查,灯检人员连续灯检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定期检查灯检人员的视力。如果采用其它检查方法,该方法应当经过验证,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并记录。
第九章 消毒
第四十三条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洁净区进行清洁和消毒。一般情况下,所采用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多于一种。不得用紫外线消毒替代化学消毒。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耐受菌株及污染情况。
第四十四条 应当监测消毒剂和清洁剂的微生物污染状况,配制后的消毒剂和清洁剂应当存放在清洁容器内,存放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A/B级洁净区应当使用无菌的或经无菌处理的消毒剂和清洁剂。
第四十五条 必要时,可采用熏蒸的方法降低洁净区内卫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应当验证熏蒸剂的残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