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作为工业产品,具备其质量规格,各生产厂家的质量指标虽有差别,但如下性质是必需具备的。
(1)有一定的香型、香气或香味特征。
(2)有一定的香料(有时包括:载体、辅料、溶剂或其他添加剂)的配合比例及配制工艺。
(3)对人体(外用或内服)安全。
(4)适应一定的加香应用要求(包括适合加香工艺条件、价格要求等)。
(5)要与加香介质的性能和效用相适应,并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6)要符合规定的剂型。
食用香精 [1] 是参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具有天然风味的各种香型的香精。包括水果类水质和油质、奶类、家禽类、肉类、蔬菜类、坚果类、蜜饯类、乳化类以及酒类等各种香精,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中。食用香精的剂型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
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标准体制----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标准性质----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标准制定程序----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标准代号----GB(国家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DB(地方标准)、Q(企业标准)。
技术----中国现有260个标准化技术。食用香料香精行业所属的技术有两个,分别是:
SAC/TC257/SCI----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香料香精分技术。
SAC/TC11/SCI----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食品香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