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权益:人身与财产;
1、人身: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和财产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和经济。所谓人身,是指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
2、财产: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这种也称之为经济。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
知识产权法占分较多。考查内容侧重于对法条的记忆。集中在著作权主体,保护期限,作品的合理使用与强制许可;专利的种类及保护范围,专利权的期限(尤其始期)及无效撤销,专利侵权责任;商标的种类,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审批程序,商标权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等;
1、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不断上升,而专利法的地位尤其:先,从总体上来看,知识产权法的地位在不断上升。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知识产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强,从到公民都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其次,从知识产权法的内部组成来看,专利法的地位尤其。这提醒考生在备考时应注意根据各个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
3、在考点分布上依然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判定和救济历来是知识产权法部分的内容,司法考试中的知识产权法试题依然是了这一;
4、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的考查: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民事的特特征,是我们把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概念的基础,也是我们掌握知识产权具体法律制度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