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可否通过门店转让,使公司迅速取得“两店一年”的资质?
答:目前通过门店转让,无法使得公司快速取得“两店一年”资质。实践操作中,如门店对应公司涉及持股人股权转让,则需自转让完成之日起1年后方可办理“两店一年”资质的认定。
问: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答:可以。所述“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且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企业之一应为特许人);
(2)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上海市商务委目前要求提交的对应材料清单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用以证明双方的持股关系及股权比例;
(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3)两家直营店的门店照片及营业执照。
商业特许经营这种相互借势,力争双赢的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看好。虽然市场潜力及商业模式深度吸引创业者,但是良莠不齐的权益保障,成为摆在有意参加特许商业合作的创业者面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我们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先要了解以下几个名词解释:
(1)直营店:特许人或者其关联公司全资或控股经营的店铺,其经营业务类型与特许人的业务类型完全一致。
(2)关联公司: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姐妹公司。
(3)分特许人:经特许人授权在区域内有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具有立法人地位的被特许人。
(4)分特许经营:经特许人授权的分特许人在区域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我们再分析下备案审核要点及心得:
(1)成立日期:距申请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描述方式类似于“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3)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4)需提供符合《条例》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注意如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需公司成立满1年
(5)需提供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距备案申请日不超过15天,如超过,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6)需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与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内容框架是否基本一致的比对审核
(7)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8)特许人每年的1月份至3月份做好年报和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