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3月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了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件 [1] ,在这一文件中设立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获得该资质的企业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市政等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中全部21个行业的设计业务。同时,可以承揽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开展施工总承包及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过渡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