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评估工作由经电子联合会评审合格的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电子联合会对评估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其中评估机构可开展所有级别的能力评估活动,乙级评估机构只可开展CS1级和CS2级的能力评估活动。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针对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效两个方面,建设过程以“过程要求”来表述,建设成效以“度量项”来表述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的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方式来开展。过程要求的评估以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过程证据的充分性和话宜性为评估指标,度量项的评传以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取得的成效为评估指标,由过程要求评估和度量项评估的结果综合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等级。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
名,其中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