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整体资产评估: 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组建集团、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破产清算等
单项资产评估:各类房地产(商业用房、生产厂房、办公室、住宅、酒店、会所、冷冻仓库、教堂、学校、高尔夫球场、度假村、码头、加油站)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和有关方面提交的说明评估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报告。它是按照一定规范来反映评估目的、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服务行为。一般来说,在公司不需要了时,因为注销公司手续繁杂、耗时较长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让公司,转让公司也可以大程度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损失。不过公司转让的费用却是交易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那么在转让公司时我们应该怎么去评估价值呢?据悉,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任何税务法规以明确如何评估各类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几个大的方式。然而成本法和市场法的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比如,成本法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有活跃市场及充足的市场交易价格数据,而这一条件往往很难具备。相比之下,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且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评估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的方法。
房屋损失评估是指对房屋在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估算。评估房屋损失的目的是确定需要修复或重建的程度,并为保险理赔、法律纠纷或其他目的提供准确的损失估计。 房屋损失评估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勘察和检查:评估师会对房屋进行的勘察和检查,包括房屋结构、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等方面。
2. 数据收集:评估师会收集房屋的相关数据,包括建筑图纸、施工记录、保险合同等。
3. 估算损失:评估师根据勘察和数据收集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损失评估方法和标准,对房屋损失进行估算。这包括对房屋结构、墙体、屋顶、地基、设备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计算。
4. 编制报告:评估师会根据估算结果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房屋损失的类型、程度和估算金额等信息。报告通常会提交给保险公司、法院或其他相关方。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损失评估是一项的工作,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士进行。同时,评估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房屋的年龄、维护状况、地理位置等。因此,在进行房屋损失评估时,建议寻求评估师的帮助,并尽可能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