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笔迹鉴定的一般材料有: 1、个人委托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材:需要鉴定的存疑材料; 3、样本:提供同时期的或者平时书写的签名3-5个,笔迹样本提取表(鉴定所提供); 4、告知书和笔迹鉴定风险告知书(鉴定所提供); 5、签司法委托书(一式两份/鉴定所提供)。 正式委托后为了公正,委托人是不能干扰鉴定过程的,如样本不充分或者质量不高,鉴定机构才会要求委托人补充样本。案件处理后,按照规定鉴定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但鉴定机构一般也会在10~20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鉴定意见。
若是诉讼案件的话,根据《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流程大概是: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当然,为了全程公正公开,我们也可以申请由公证处的人员来帮我们监督,以鉴定意见的公正性、规范性、合法性。
笔迹鉴定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的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笔迹鉴定到底怎么看?看什么?
1. 书写风貌:比如书写速度、是否正常书写etc,由此可以判断是正常笔迹还是伪装笔迹(伪装笔迹放大镜下看到不自然抖动、收笔过慢过重等)、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书写人的教育水平、年龄和身体状态等等;
2. 布局:比如字行间距、首行缩进习惯、字行正还是歪、页边距留白大小;
3. 写法:比如繁体字、职业原因导致的习惯性简化字、笔画笔顺的错误写法、标点符号的习惯写法(圆括号、方括号、尖括号等);
4. 结构:比如单字笔画偏旁间的布局关系、固定搭配的词组间的布局(如日期有人习惯写年月日,有人用点,用顿号,用短杠,用斜线);
5. 笔顺:这个好理解,不用举例子了,同部首的书写笔顺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是人主观意识难控制的部分;
6. 运笔:比如起笔收笔的轻重、是否有下压上提动作趋势、连笔的连接部位和方向、笔力分布情况,这部分需要用放大镜看。不同的书写工具也会导致运笔变化。比如圆珠笔的笔迹运笔就会比中性笔重一些;
7. 笔痕:比如用圆珠笔书写的油墨露白和堆积、不同笔尖形成的笔痕区别、纸张的区别、纸张下衬垫物对笔痕的影响etc,这部分也需要用到放大镜和显微镜。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比较和评估书写样式来确定文书或文件的真实性、作者身份以及可能的伪造或篡改的技术方法。笔迹鉴定通常会结合使用光学显微镜、对比显微镜、放大镜和计算机图像分析等工具和技术来进行分析。他们会观察和评估书写的线条、弧度、压力、速度、笔画特征、字母形状等方面的特征,以确定是否存在一致性或不一致性。通过对比被鉴定文书的笔迹特征与已知样本的对比,鉴定人员可以得出结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因此在司法领域中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来作出判断。
笔迹鉴定服务通常由经过培训和资质认证的鉴定提供。他们会使用显微镜、光学设备、数字图像分析软件等工具来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用于法律诉讼、证据鉴定、个人身份确认、遗嘱认定等领域。 在进行笔迹鉴定之前,鉴定通常会要求提供足够的样本比对,包括被鉴定人的其他文书、签名样本等。他们还会考虑被鉴定文书或签名的时间背景、心理状态等因素,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笔迹鉴定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证据,但并非准确。鉴定结果也可能会因为技术限制、样本质量、经验等因素而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在使用笔迹鉴定服务时,好结合其他证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