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1.00 h,其它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 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 0.50 m 以上.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 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