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是对报废汽车进行处理时需要经过的步骤,主要目的为抽取废油(防止破碎过程中爆炸),拆除能够重新利用的零部件、轮胎、塑料、电子电气设备等等。在拆解过程中会用到安全气囊引爆器、氟利昂抽取机、升降平台、翻转平台等等设备。 汽车拆解是汽车报废后的处理过程:车主报废车辆可以获得残值费,若报销车辆符 合补贴标准,可获得国家补贴。而拆解企业通过将报废汽车拆解成可用零部件、废 钢、废有色金属等获得回收收益。 报废汽车处理流程发起于报废汽车的终用户,终止于终处理公司(如钢厂、橡胶厂、塑料厂等等)和维修企业(再制造零部件重新应用)。连接报废汽车和终处理公司的四个核心环节分别是:回收、拆解、再制造、破碎。作为报废汽车处理基础的回收拆解是报废汽车处理的重要环节。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循环产业的一种,在汽车保有量趋于饱满的情况下,发展汽车拆解行业是每一个国家的必然选择。 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数据显示 2020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趋势分析 2019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其中汽车195.1万辆,同比增长16.8%,摩托车34.4万辆,同比增长7.1%。按照车辆类型分,客车回收数量为138.7万辆,同比增长17.1%。货车45.3万辆,同比增长18.9%。挂车5.5万辆,同比增长29.3%。专项作业车2.8万辆,同比下降1.4%。
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山西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大力促进再生资源利用,经山西省市人民批准,并报山西省商务厅核准,由太原市不锈钢产业园区发改局立项备案,具有一定公共性的项目。 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235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020平方米,项目区道路硬化30000平方米,项目区规划为6个功能区: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区,占地40000平方米; 二、零配件储存和销售展示区,占地20000平方米; 三、再生资源庭院式回收网点区,占地20000平方米; 四、再上资源加工分拣区,占地10000平方米; 五、物流和信息服务区,占地10000平方米; 六、办公区。项目目标是:建成具有年回收拆解4万辆废旧机动车,回收、加工、销售再生资源20万吨的能力,具有回收拆解、加工分拣、销售展示、运输物流、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的示范项目。
山西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资质的国有资企业,注册资金1300万元,系山西物资产业集团旗下的分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山西省发改委立项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厂址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工业园区。该项目总投资3亿元,占地160亩。目前建设有办公楼、营业大厅、半封闭式拆解车间、预处理车间、钢构库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建筑设施,面积12000平方米;地面硬化并做防渗漏停车场面积达20000平方米。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通过静脉产业尽可能地把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建立工业横生和代谢生态链关系,实现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
山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主要经营:报废汽车(含摩托车、轾骑、农用运输车)回收、拆解;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配件在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销售。(已报废的汽车五大总成件不得销售、再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公司具体的地址是:太原市胜利西街302号。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山西物产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位于太原市钢园路,公司占地面积70余亩,注册资金1300万元。公司是经省商务厅批准、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公司以打造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企业为目标、以"三个"为公司的经营理含;以"三个统一”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以“便捷、诚心、贴心、再生公司永远用心”为公司的服务宗旨。同时,公司具有一支开拓意识强、懂业务、善管理的敬业团队,还有一批中拆解水平的技术入员和拆解工人,从而形成了公司在人力资源和技能方面的强大优势。 山西物产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有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各界同仁和用户的鼎力支持为依托,将充分利用公司的拆解技术和设备资源,为山西省、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源综台利用事业做出的贡献。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