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别名 |
包公神像,展昭佛像,王朝马汉神像,张龙赵虎神像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产地 |
河南 |
包装 |
木盒包装 |
尺寸 |
3厘米~6厘米 |
加印LOGO |
可以 |
适用场所 |
家居 |
送礼对象 |
其它 |
制作工艺 |
雕刻 |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佑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佑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佑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
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今山西忻州代县)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治今河南商丘)转运使。
最近来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