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护筒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作用定位;保护孔口,以及防止地面石块掉入孔内保持泥浆水位(压力),防止坍孔;桩顶标高控制依据之一;防止钻孔过程中的沉渣回流。
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5M或水面1.0~2.0M。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在粘土中不小于1.0m,沙土中不宜小于1.5m,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