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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地区 |
过期食品回收及处置
1、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需要销毁的,要根据待销毁食品的品种、数量等具体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并同步保留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记录应当包括回收食品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销毁食品时应当有2人以上在场并签字。
过期食品是需要销毁的,并且要根据待销毁食品的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过期、变质食品饮料遗留市场将会损害品牌与企业的名誉,寻求正规途径报废销毁是好的解决方法。
主营行业:废化工原料回收 |
公司主营:退港货物处理,废旧物品销毁及报废,香港塑胶塑料销毁,通信设备报废-->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9-04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公司邮编:518055 |
公司电话:0755-83281840 |
公司传真:852-26681899 |
公司邮箱:LZZ880@163.COM |
公司网站:http://www.MK-H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