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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行业的危险废物日常如何管理?
汽修行业企业日常管理涉及外部管理及企业内部管理两个环节,具体为:
外部管理
应到所在地区环保(分)局进行固废申报登记,详见沈阳市网站。
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固废管理计划,对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向提交转移计划及相关要件,待审核同意转移计划之后,在转移前3日内申领转移联单,并告知所在地。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按照环境要求,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内部管理
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逐条对照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汽修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组织落实;
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台账、标准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对企业的危险废物从产生、暂存、运输、处置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汽修行业危废大检
主要危险固废: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除了废铅酸蓄电池外,还有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和油泥。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属于被列入豁免名录的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废物有哪些危害?
废机油中含有致、致突变、致畸形物质及废酸、重金属等物质,对人体危害,其中有机化合物如芳香族类很多对身体有毒害作用,这些物质不但会停留在肺,还会进入血液运行全身,会干扰人的造血系统、系统等,导致血液病。
一次换油产生的废机油看起来像污水般无害,但事实并非如此。一升废机油可以污染100万升清水,相当于供应14个人一年的用水量。
废弃铅酸蓄电池含有大量重金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持久性危害。不少回收人员将含有铅成分的废液直接向河流、坑塘中倾倒,沉淀在土地中的铅对人畜健康构成危害。
印刷行业危险废物
1.感光材料废物
1)使用显影剂进行胶卷显影,定影剂进行胶卷定影,以及使用铁、硫盐进行影像减薄(漂白)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危险特性为毒性);
2)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抗蚀图形显影以及凸版印刷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危险特性为毒性);
2.含铬废物
1)使用含重铬酸盐的胶体、黏合剂进行漩流式抗蚀涂布(抗蚀及光敏抗蚀层等)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为毒性)
2)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为毒性)
3)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槽渣、槽液和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为毒性)
3.含铜废物
1)使用酸或三氯化铁进行铜板蚀刻产生的废蚀刻液及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为毒性)
4.含汞废物
1)使用显影剂、汞化合物进行影像加厚(物理沉淀)以及使用显影剂、氨进行影像加厚(氧化)产生的废液及渣。(危险特性为毒性)
5.含铅废物
1)印刷线路板制造过程中镀铅锡合金产生的废液。(危险特性为毒性)
6.废卤化
1)使用进行橡皮版印刷,以及清洗印刷工具产生的废卤化。(危险特性为易燃性和毒性)
7.废
1)使用进行橡皮版印刷,以及清洗印刷工具产生的废。(危险特性为易燃性和毒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2018年达到43.0万吨,同比增长15.78%。由于危险废物带来长期的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关注。新《固废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危险废物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是建立信息化体系。第七十五条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同时,在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是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且应当调整。
三是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第七十六条规定,省级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废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强调,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四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废;贮存危废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是危废跨省转移管理。
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废应填写、运行危废电子转移联单;跨省转移危废的,应向危废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率,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