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津湾少儿影视文化艺术基地,是津湾大 剧院全资子项目,该少儿影视基地成立初衷,旨 在为儿童艺术发展打造全产业链式新型平台。基 地整合了艺术教育、音乐影视制作、儿童演艺经 纪、文化旅游、艺术交流五大部分,颠覆现 有艺术培训与童星经纪领域的固有产业结构,开 创儿童教育演艺产业的新局面。集团将教 育作为基础,供给影视人才,由演艺经纪做上端 推广,文化旅游、艺术交流活跃内部环境,五个 板块互为依托,相互支持,终发展成为一个综 合、全面、的影视基地。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贤雅律师事务所 |
企业法人 | 陈伟 |
所在地 | 天津和平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05-04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6000000万 |
员工人数 | 小于50 |
主营行业 | 表演培训 |
主营产品 | 少儿影视,表演培训 |
经营模式 | 生产+贸易型 |
最近年检时间 | 2020年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赛事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住房租赁;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300000 |
公司产品
公司资料
- 陈伟
- 天津
- 表演培训
- 少儿影视,表演培训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26-51(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
- 赵璐
- 13132121541
- 贤雅律师事务所
- 300000
公司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26-51(集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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